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保衡路至冉河头清水河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保衡路至冉河头清水河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保衡路至冉河头清水河桥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申报书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财政局批准,项目单位为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保衡路至冉河头清水河桥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FYZB2015-198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路56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占领 联系电话:0312-8016280
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富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园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贾贤杰0311-85802075 189312191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该桥采用4孔8米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结构,桥长38米,桥宽净8.5米, 两侧各0.5米防撞护栏,设计载荷:公路-II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保衡路至冉河头公路K2+123处,跨越清水河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报名需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 12 日---2015年 11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2 月 03 日 09:30时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2 月 03 日 09:30 时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贾贤杰
联系方式:0311-85802075
传真电话:0311-85802075
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采购投诉电话:0312-795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