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新区财务(投资)监理征集定点协议单位采购项目(2015)采购公告(2015-10-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新区财务(投资)监理征集定点协议单位采购项目(2015)(项目编号:2015-10-002,预算编号:01-15-js06 )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为:通过招标,确定浦东新区财务(投资)监理定点协议单位,数量不高于10家;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投资控制、财务管理、资金监控等工作;预算金额为 3000万元。
本项目最终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非本市财政部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还需具备本市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且成立满3年以上;
3.2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书3年以上;
3.3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注:(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同一联合体投标除外)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请报名供应商务必正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3.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1月12日 09:30时至2015年11月1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标文件下载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11月12日 09:30时至2015年11月18日 16:00时,点击《浦东政府采购网》的“用户登录-供应商”栏,凭CA证书密码登陆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标书说明及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09日 10:00 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市民中心B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市民中心B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浦东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九、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490弄4号
邮编:200135 邮编: 200129
联系人:钟燕敏 联系人: 李烨
电话:(021)68541177 电话:(021)50917829
传真:(021)68542111 传真: (021)58995559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