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仪器设备购置十二项目(共享数据中心平台)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化工大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化工大学2015年仪器设备购置十二项目(共享数据中心平台) ”(招标编号:ZTXY-2015-H19593)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化工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010—64439008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梅先生 (电话)010-51909015 (传真)010-51909183
4. 采购用途:教学科研
5.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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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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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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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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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数据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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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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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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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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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简要技术要求:信息标准是信息在采集、处理、交换、用户访问、传输过程中的统一规范,是实现学校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系统得到协同发展的基础。信息标准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标准、编码标准、接口标准和应用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标前近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1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1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三环劲松桥向东500米路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1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不含技术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12. 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2日上午9:00整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会议中心会议室.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 评标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53分)、投标人实力(15分)、政策法规(2分)。
17. 投标说明: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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