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
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服务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1日8时00分至2015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人名称: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地址:利津县利四路5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546-568009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利津县金凤凰大厦1113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46-5688678
一、项目编号:LJZCZ2015-060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利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动超低容喷雾器、感染性样本运输箱、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均质器、菌种保存箱、中毒处置类食品样品采样箱、高压灭菌器、微生物鉴定分析仪。其中高压灭菌器、微生物鉴定分析仪为进品产品,其它均为本国产品。具体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参数公示;预算资金66万元。本项目共一分包,投标人不得对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供应商产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压灭菌器、微生物鉴定分析仪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利津县金凤凰大厦1113室】。
五、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一)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时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利津县有形建筑市场三楼会议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546-5688678
地 址:利津县金凤凰大厦1113室
八、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