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博物院展览引导室、图书资料室、青少年培训教育功能区和安防警卫等设施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10: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吉林省博物院展览引导室、图书资料室、青少年培训教育功能区和安防警卫等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招标,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博物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博物院展览引导室、图书资料室、青少年培训教育功能区和安防警卫等设施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JLXD-2015-ZC-194
2.3招标范围:展览引导室、图书资料室、青少年培训教育功能区和安防警卫等设施改造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博物院
2.5 采购预算: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备多年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经验,可以确保施工安全,并可承担由于施工不当造成建设方损失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3提供最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原件、近期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盖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吉林省博物院 招标代理: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188号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200-1号
联 系人:栾老师 联系人:肖经理
电 话:0431-88912722 电 话:185843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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