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关于宁陵县垃圾箱购置项目
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关于宁陵县
垃圾箱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关于宁陵县垃圾箱购置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 标 人: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关于宁陵县垃圾箱购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购【2015】046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摆臂式垃圾箱(地上)20个、摆臂式垃圾箱(地下)10个(具体采购设备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现金,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3937052758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系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
宁陵县公用事业发展管理中心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