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指挥中心警用设备、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封丘县公安局委托,对封丘县指挥中心警用设备、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第六标段、第八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指挥中心警用设备、警用防护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105-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六标段:指挥中心环境技术改造(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综合布线、机房气体消防系统、机房配电系统、机房空调新风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指挥中心坐席、指挥中心摄录系统、指挥中心扩声系统。);
八标段:机房室内装修。
(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4.1六标段资格要求:
①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③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4.2八标段资格要求:
①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具有装饰装修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以上标段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有犯罪记录者不得参与投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 11 日 —2015年11月17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四楼)
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不被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四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二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十一、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3673500466 联系电话:13623802009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