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公安局敦化市看守所锅炉房、围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敦化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敦化市看守所锅炉房、围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敦化市看守所锅炉房、围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YZB-20153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佺
项目联系电话:180433039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敦化市公安局
地址:敦化市滨江路
联系方式:贺佺18043303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冬梅0433-6269200;0433-623888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敦化市工农路11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招标内容:建设面积811.2平方米;招标范围:锅炉房、围墙、岗楼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预算拨款;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敦化市江南镇铁北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 9月 30日,工期154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土建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3.6 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1.18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敦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服务中心(敦化市建设局后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投标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的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并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一经查出伪造签字,投标保证金不退,并按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处理。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委托人社保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或项目经理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严禁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