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区海况气象监测系统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营港区海况气象监测系统项目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经济开发区登州路69号
项目编号:DYPEDZ-100#
项目名称:东营港区海况气象监测系统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在东营港区中海油5万吨码头附近部署高精度波浪剖面流速仪及气象仪,建设海况气象监测系统,对东营港区的海况气象进行精确监测,为停航、复航提供准确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海流、波浪、潮位测量仪1套、能见度仪1台、综合气象仪1台、数据分析软件1套、施工费及辅材1套。总投资约7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全面履约保障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产品、设备和人员。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此项目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四)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30)。
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经济开发区登州路69号办公大楼西栋101室)
联 系 人:付女士
电话:13371525758 0546—833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