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城区新增10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全椒县城区新增10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JCG-F2015051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10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全椒县城区新增100辆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
2、招 标 人:全椒县交通运输局
二、招标内容:
全椒县城区100辆出租汽车8年经营权;经营模式采取公车公营的管理模式。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2年(含2年)以上出租车经营管理经验(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营业执照须具有出租汽车经营范围,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连续两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AA及以上;
2、中标人必须在全椒设立分公司;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11月10 日18:00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疑答疑
1、本项目不再召开预备会,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年11月18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年11月20日18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