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交通运输局祁门县大北埠至倒湖公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祁门县大北埠至倒湖公路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ZFCG20151110-1/GN2015-08-1412
现就祁门县大北埠至倒湖公路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祁门县大北埠至倒湖公路PPP项目
2、采购人(即实施机构,下同):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3、项目背景: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祁门县城市建设领域的应用,祁门县政府决定启动实施祁门县大北埠至倒湖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祁门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4、项目概况:黄山市祁门县大北埠至倒湖公路全长27.788公里,其中大北埠至渚口段4.94公里按三级公路设计,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度为6.5M,渚口至倒湖段20.968公里按四级公路设计,路基宽度为5.5M型,路面宽度为5M,全线路面结构以沥青混凝土路面为主。本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其中包含征地拆迁费用1721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选址、环评、可研、初设、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5、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内,祁门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将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6、运作模式:BOT
7、采购类别:服务
8、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2850万元的存款证明(开具时点须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内)。
(4)建设资金要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合同签订前提供)。
(5)企业近五年内必须完成或在建至少一项不少于20公里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6)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一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且在企业持续工作一年以上。
(7)本项目接受具有施工资质和业绩的社会资本与财务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即具体为施工方和财务投资方)。
(8)采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必须满足上述第(2)、(5)、(6)条的资格要求且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应不少于20%(含);财务投资人必须满足上述第(1)、(3)、(4)条的资格要求。
(9)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0)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1)社会资本方原则上不能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确需转让必须经政府方书面同意。
(1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3)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3、投标人需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网上报名未成功而从其它途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无效。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16时止,投标人均可在http://www.qmzgj.cn网上注册会员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更正公告等。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5时止,地点为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南路144号财保公司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时间
2015年12月1日下午15时,在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参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祁门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祁门县过境过境公路旁
联系人:许和平
电 话:18755976355
咨询服务及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808室
联系人:陈大川、殷章驹
电 话:0551-62220289、62220283
七、监督单位
祁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9-450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