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南曹综合病房楼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南曹综合病房楼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南曹卫生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尉氏县南曹综合病房楼
2.2 项目编号: 尉财采2015(114)号
2.3 工程地点:尉氏县南曹卫生院
2.4 投资总额:约360万元
2.5 建筑规模:三层框架楼约2416m2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尉氏县南曹综合病房楼三层框架施工
第二标段:尉氏县南曹综合病房楼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叄及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一标段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及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800元,第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另行通知。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4 项目有多个标段时,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南曹卫生院
联系人:
电 话:13103782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5936207351 1589038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