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林业局2014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结余资金第一批建设(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森林管护安装公益林管护监测探头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大姚县林业局2014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结余资金第一批建设(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森林管护安装公益林管护监测探头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姚县林业局的委托,对大姚县林业局2014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补助结余资金第一批建设(采购)项目(第一标段)森林管护安装公益林管护监测探头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CZB-2015(采购)-038;
2.2 招标内容:200万像素红外网络高清高速雨刷智能球机、32路硬盘录像机、55寸监视器、4T监控级硬盘、能观察各乡镇安装地点主要山林,信号能传输到县防火办及县内相关手机用户并能使用3年(含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
说明:1、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按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或公共附件。
3、供应商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4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完毕,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更短交货期。
2.4交货地点:大姚县林业局。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4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3.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8时00(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出售地点: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北街71号)。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2月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北街71号)2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姚县北街71号)2号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姚县林业局
联系人:陈忠民
联系电话:0878-6201590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庆元
联系电话:0878-3023339 15288520020
传 真:0878-3023338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98号
2015 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