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实验室大楼启用电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实验室大楼启用电子设备购置项目(招标编号:0868-1442ZD296H)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实验室大楼启用电子设备购置项目 | 参数详见 招标文件 | 批 | 1 | 2个月 | 用户方指定地点 |
*注: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投标人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
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
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5)非深圳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深圳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常驻服务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
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办公场所实景照片);
6)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LED全彩显示大屏、混合矩阵、网络集中控制主机、全高清实物展台、无线控制器、无线AP)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授权的供应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合法代理商(非制造商需出具制造商向其签署的授权原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3、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4、招标文件于2015年 11 月 10 至2015年 11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AM9:30时至11:30时,PM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人应在2015年 11 月 19 日17:30前将一金额:¥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圆整)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6、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
收款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银行帐号:75591478821060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7、 投标文件于2015年 11 月 23 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8、 兹定于2015年 11 月 23 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公开开标。
9、 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请于2015年 11 月 19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电话:0755-82786028 82786018/82786038-807
传真:0755-82786028
联系人:杨小姐 李先生
保证金联系人: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