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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学生艺术中心修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学生艺术中心修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学生艺术中心修缮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项目内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学生艺术中心修缮工程监理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国定路777号,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含舞台及观演厅、卫生间、化妆间、多功能厅及其他附属用房的修缮,及相关水、暖、电配套。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一、合格的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有能力进行本次项目实施的企业;

(二)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国家住建部颁发)

(三)    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可委派授权代表,持下述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1111-13日(星期三至星期五)、1116-17日(星期一至星期二)的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到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无需支付费用。

报名时携带的资质证明文件包含: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国家住建部颁发),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本项目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被委托人的四金证明、近三年内相关项目列表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齐全,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未征得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办同意的情况下无故缺席开标评标活动的,该单位、法人及授权代表将被记录不良信用,一年内不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截止/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财务处(综合楼)209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传真):65904549

 

上海财经大学招标工作办公室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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