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的公开招标公告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就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PYCG150930108(重)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并且其总公司为《关于全国保险总公司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的公示》公示的具有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公司;
3、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元):
人民币6万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 www.pyztb.com/,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 www.pyztb.com/)。
2、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5年11月23日 下午14:30前到帐(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并在开标前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允许供应商上级机构汇出,但上级机构必须出具该款项作为该供应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汇保证金时注明“平阳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救助项目保证金”。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联系电话:0577-63193038
传真:0577-63193010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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