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级储备粮动态储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公告
受珠海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级储备粮动态储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5-641FW)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珠海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级储备粮动态储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包组A:市级成品粮动态储备采购项目。该包组分五个标的,共计6000吨大米储备任务,其中四个标的承储量为1300吨/标的,另一个标的承储量为800吨;本次招标拟确定五个中标人,分别承担各标的对应的承储量的大米储备任务;
包组B:市级原粮动态储备采购项目。该包组储备任务为4170吨稻谷;本次招标拟确定一个中标人承担该4170吨稻谷。
3.承储方式:按照“库存保持常量,实物顶替轮换”的原则,实行动态储备。
4.承储费用预算金额:
1)承储费用单价预算金额:
包组A:每吨、每年人民币贰佰玖拾玖元整(¥299.00元/吨/年)。该单价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金额,报价高于上限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包组B:每吨、每年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120.00元/吨/年)。该单价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金额,报价高于上限的,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承储费用预算总金额:
包组A:五个标的合计人民币叁佰伍拾捌万捌仟元整(¥3,588,000.00);
包组B:人民币壹佰万零捌佰元整(¥1,000,800.00);
5.承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周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粮食经营,实行商事登记制度的企业,提供商事登记机构的官方网页查询截图或者在商事登记机构备案的企业章程。
3.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室内成品粮仓库设施,且符合成品粮经营、储存规范要求。包组A的投标人有效仓容不低于1500吨,可服务于本包组的日常库存常量不低于1300吨。包组B的投标人有效仓容不低于5000吨,可服务于本包组的日常库存常量不低于4170吨,仓库设施配套须与储备粮功能、仓型、轮换方式、品种等相适应。租赁仓储设施的,其租用期应在成品粮承储合同签订起三年以上,如供应商租用期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应承诺租赁期满之前进行续期。
4.具备必要的仓储保管人员和资金筹措能力,具备基本的成品粮质量检验能力,具备相应的统计财会人员,并能按政府粮食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报送相关的统计、财会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 朱湘丽
联系电话:0756-3361051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