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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城区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 新塘镇城区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1549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镇城区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5543999元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段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元)

单价最高限价

服务期

垃圾压缩收集运输服务

20574037.35

设备采购费:7497840.00元

年度运输服务费用:4358732.45(元/年)

三年

垃圾压缩收集运输服务

20722236.07

设备采购费:7196320.00元

年度运输服务费用:4508638.69(元/年)

三年

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服务

14247725.83

设备采购费:230600.00元

设备改造费:1042442.87元

年度运输服务费用:4324894.32(元/年)

三年

备注:本次招标分一、二、三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标段也可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但不能将任一标段拆分投标,每个标段的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均须单独提交(应标明所投的标段);投标人同时报名参加两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可以兼中,若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或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将确定其为采购预算相对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依此类推。

六、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且企业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垃圾清运相关的营业范围,且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为准;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1日 至 2015年11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13楼13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21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十、开标时间:2015121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地址: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何铠生联系电话:020-82772011
传真:020-82772011邮编:511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联系人:陈敏杰联系电话:020-83314346
传真:020-83314346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陆剑峰联系电话:020-8262756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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