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北河水库电站、阳春市北河水库工程管理处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北河水库电站、阳春市北河水库工程管理处 的委托,对 阳春市北河水库电站、阳春市北河水库工程管理处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B255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北河水库电站、阳春市北河水库工程管理处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完工期 采购预算 子包一 阳春市北河龙湾陂电站增效扩容设备采购 一批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人民币579,712.00元 子包二 阳春市北河水库一级水电站技改设备采购 一批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 调试并验收合格。 人民币862,694.32元
备注:投标人应对子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国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水轮机、发电机)的生产、销售或代理的合法证明文件,投标人如非主要设备(水轮机、发电机)的生产制造商的须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4、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0日 至 2015年11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北河水库电站、阳春市北河水库工程管理处 | 地址:阳春市松柏镇北河水库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0662-7859231 |
传真:0662-7859231 | 邮编:529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
联系人:吴工、招工 | 联系电话:020-37816279、0662-3305822 |
传真:020-37816137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工 |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