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法院安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昌平法院安保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编号:ZTXY-2015-H35620),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2. 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南侧
采购人电话:010-80122221
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联系人:王新力,于海龙
电话:010-51908195 传真:010-51909183
4. 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
立项批复:JM-00002720
立项批复金额:180万元
采购用途:采购人使用需要
采购内容:安保系统升级改造软硬件,包括一卡通集成平台、门禁系统、考勤系统、X射线
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5.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7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8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10 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11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6.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6.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
6.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限开标前3个月内有效,自行编写无效);
6.8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17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 9:00—11:30到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12室。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如需电子版表格,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0. 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1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4. 评标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综合商务(30分)
15.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服务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6.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