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施工
项目编号: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859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梁工, 13978180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1-578596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B座702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建设项目 已由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隆发改投资[2015]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安县站前路(隆南大道-高铁站)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隆安县南圩镇高铁站前
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2526米,红线宽度40米,一期工程实施范围为18.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强弱电管线预埋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建安费约2500万元
要求工期: 各标段均为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强弱电管线预埋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为 3 个标段;A标:K0+012.895~K0+936.503;B标:K0+936.503~K1+846.503;C标:K1+846.503~K2+340.698及站前广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10日至 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隆安县蝶城路383号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 2015年11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隆安县蝶城路383号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文件领取:专职投标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可领取招标文件及获取图纸。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4 图纸费用15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2 日09时00分,地点为 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xxgp.gov.cn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unihigh.cn/cn/?mod=index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监督电话:0771-652883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安县蝶城路383号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B座702
邮 编: 532799 邮 编: 530020
联 系 人: 梁工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3978180966 电 话: 0771-5785967
传 真: 传 真: 0771-578596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5 年 11 月 10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隆安县蝶城路383号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零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