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电子科技学校综合实训楼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开封电子科技学校综合实训楼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电子科技学校。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电子科技学校综合实训楼项目
2.2 招标编号:XFGK 2015052
2.3 投资金额:约1200万元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监理
2.6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本次招标如下:
第一标段:开封电子科技学校综合实训楼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项目经理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字);
3.5投标人近三年(2012、2013、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施工能力。
3.6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监理注册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查询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3.5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字);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11月 10 日至2015年11月 16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第一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证明(含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第二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注册证,社保证明(含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散装或未装订报名材料概不接受。
4.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000元/本,图纸另售;监理标段1000元/本、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开标时需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电子科技学校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03483731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38644103
2015年1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