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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龙湖镇山西乔清真寺水房改造项目四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委托就龙湖镇山西乔清真寺水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湖镇山西乔清真寺水房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220

2.3项目地点:新郑市龙湖镇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低温型空气源热泵、低温水箱、管道循环泵及配件、强弱电控制柜等(详见招标文件)。

2.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报名条件:

3.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采购经营范围。  

四、报名须知:

4.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 11 10 日至2015 11 18 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 2015 11 18 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2获取时间:2015 11 10 日至 11 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7.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8.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 12 3 日下午14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8.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 系 人:肖先生

    话:0371-62693783

代理机构:郑州市嘉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话:0371-62681258

十一、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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