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文件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或“业主单位”)的委托,对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
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D151102ZSCG217G,采购表编号:行政(15)047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派遣工作人员服务合同期为签订合同起39个月):人民币133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实施时间:派遣工作人员服务合同期为签订合同起共39个月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
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有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03:00至03:3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03:30
4.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03:3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
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3)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八、招标文件售价:潜在投标人在交易窗口报名后凭回执到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
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250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5年11月30日12:00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视为
无效保证金。(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户 名(以下三个帐号统一户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934
2、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47065998205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558852011000019384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刘军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8888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电 话:0760-88363800
传 真:0760-22818188
邮 编:528403
联 系 人:胡先生
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电话:0760-89817287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D151102ZSCG217G,采购表编号:行政(15)047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派遣工作人员服务合同期为签订合同起39个月):人民币133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中山市垃圾处理项目筹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3.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实施时间:派遣工作人员服务合同期为签订合同起共39个月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
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4.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有服务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03:00至03:3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03:30
4.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03:3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
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需加盖公章)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查验。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3)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八、招标文件售价:潜在投标人在交易窗口报名后凭回执到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
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投标保证金为250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5年11月30日12:00前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并到达以下任意一个账号,否则视为
无效保证金。(汇款时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户 名(以下三个帐号统一户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934
2、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647065998205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账 号: 9558852011000019384
十二、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刘军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8888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电 话:0760-88363800
传 真:0760-22818188
邮 编:528403
联 系 人:胡先生
3、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窗口电话:0760-89817287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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