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公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Z2015110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公用设备采购
一标段:餐厨用品
二标段:窗帘
三标段:净水设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能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9:00至2015年11 月16 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领取
(银川市金凤区宝塔石化对面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汇处华通达商务楼305)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30 日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30日14:30
六、开标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宝塔石化对面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汇处华通达商务楼306)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凡报名的供应商,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以上资质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资质通过后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贺兰县
联系人:黎杨 联系方式:13519577775
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莉 联系方式::0951-6854506 13995196318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塔石化对面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汇处华通达商务楼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