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业设备购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业设备购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001500071001000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曹畅 电话:0311-6673592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东行500米路北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原河北航空大厦) 邮编:050000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制作人:张津 电话:0311-66635036 谈判负责人:郝丽娜 联系电话:0311-66635041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532 |
采购内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业设备购置(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见采购文件 |
采购预算: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b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 |
投标资质: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递交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日8:30-9:00 |
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9:00 |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