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县郎木寺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碌曲县郎木寺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委托,对碌曲县郎木寺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0876-1503924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碌曲县郎木寺台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2)招标内容:碌曲县郎木寺台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建设规模:郎木寺台道路硬化工程位于郎木寺镇,起点与郎木寺镇街道相接,终点止于郎木寺台,路线全长1.05公里。本项目路基宽度5.0米,路面宽度4.0米。此次路面结构采用18cm混凝土面层+16cm石灰稳定砂砾基层+10cm天然砂砾垫层。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标准。
(5)建设工期: 60日历天。
(6)项目预算:96.5万元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2年10月-2015年10月)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施工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2 年10月至2015年10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7日,每日00:00-2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
(http://www.gsggzyjy.cn/)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开标厅
8、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五开标厅
9、招标人: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联系人:陈定安
电 话: 0931- 13919437089
10、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大厦24层
联 系 人:李娟
电 话:0931-7603872,18794779091
传 真:0931-7652333
财务电话:0931-8896777
11、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