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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XZCHC2015-G3-0139-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066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沿江路99号

联系方式:覃工0778-52291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0778-2206666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B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文件都水利技【2015】01号和都水利技【2015】0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4〕242号、桂财农〔2014〕257号和桂财农〔2015〕98号文下达了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投资计划2700万元,项目法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  221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河池市都安县澄江乡、东庙乡

工程规模: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分五个标段

招标编号:GXZCHC2015-G3-0139-ZC

招标范围: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安县2015年澄江灌片和东庙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施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招标,合同价约40万元

计划工期:共6个月,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 06 月16日,监理服务期:共 8 个月,自2015 12 月至2016 07 月,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犯罪记录。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 20 日至11 26 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验。未能按以上要求递交材料的,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务必在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转账的底单原件到收款人的财务部门开具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4.4 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1126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按有关要求,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5 12 11 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址:都安瑶族自治县沿江路99号

邮 编:530700

联系人:覃工

电 话:0778-5229150

传 真:0778-52291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6号铜鼓园写字楼三楼B座

邮  编:547000

联系人:杨丰歌

电  话:0778-2206666

传  真:0778-2206699

 

 

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 十一 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3.6投标人必须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以上证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验。未能按以上要求递交材料的,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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