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泗安医院旧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泗安医院 的委托,对 装修修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1-174008-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装修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广东省泗安医院旧房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 工程建设范围:广东省泗安医院旧房改造工程,具体工作内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还需附上企业聘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80万元或以上的装修修缮项目)。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金额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8.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建筑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造价人员(造价员证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以上相关证书、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9.如为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建设厅备案证明资料,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10.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0日 至 2015年11月1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泗安医院 | 地址:广州市禺东西路40号 |
联系人:蔡爱英 | 联系电话:0769-22244633 |
传真:11111111 | 邮编:5105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黄秀英 | 联系电话:020-62791652、传真83177411,QQ:2946594233 |
传真:020-62791620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浩 | 联系电话:020-6279165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