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ZC2015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娇滢
项目联系电话:0454-82276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卫生院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防疫东巷
联系方式:周维富 0454-89979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娇滢 0454-8227678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15号楼9号门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环保验收、工程移交以及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保修等全部内容,验收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水质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2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15号楼9号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副本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15号楼9号门市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佳利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15号楼9号门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哦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