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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弘农涧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灵宝市弘农涧河含重金属底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一期工程);

1.2 招标编号:HN/LB15-0059;

1.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1.4 建设地点:灵宝市弘农涧河沿线;

1.5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施工起自朱阳镇董家埝村,至城区环城路连心桥下游 100m 处,全长46.4公里(窄口水库淹没区6公里除外)。涉及朱阳镇、五亩乡、尹庄镇等乡镇。主要工程任务:在弘农涧河沿线,建设16座临时截流坝,36.7公里导流明渠,清挖河道底泥20.7万方,完成12个废渣堆存点废渣处置处理,建设10个处置点对59.24万方废渣、20.7万方底泥进行添加药剂无害化处理处置,并对处置点、堆存点进行生态修复。(具体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1.6 工期:150日历天;

1.7 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在2011年以来施工过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的废渣、河道底泥无害化处置处理工程,或固废处理工程(固化和稳定化、生物处理、填埋处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或土壤生态修复工程

 2.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或水利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2011年以来承担过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的废渣、河道底泥无害化处置处理工程,或固废处理工程(固化和稳定化、生物处理、填埋处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或土壤生态修复工程;

2.5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其他在建项目,2011年以来承担过废渣、河道底泥无害化处置处理工程,或固废处理工程(固化和稳定化、生物处理、填埋处理、固体废物的资源化),或土壤生态修复工程(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2.6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2012、2013、2014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无亏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经济实力;

2.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②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业绩证明资料;

③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业绩证明资料;

④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⑤近三年未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书;

⑥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

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2)、报名时须项目经理到场;

3)、报名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4)、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原件,待审查后退还。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图纸押金10000元/份(对未中标单位退回图纸并退还押金,如缺页或损坏图纸押金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弘农涧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张先生    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69629094    139398983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8013室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刘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669222  1352522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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