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试点)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宫博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试点)工程勘察 已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故宫博物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故宫博物院 ;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1.62万元 ;
2.3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周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详细勘察;
2.4招标范围:勘察范围为故宫博物院整个综合管沟结构工程,包括干线管沟、支线管沟和管沟附属结构等,具体勘察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其他: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资质证书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甲级 资质证书,并能满足资格后审要求。
3.2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3.3对投标人拟投入人员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 执业资格,从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5 年或以上。
3.4投标人应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不能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可能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项目(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程项目等)的勘察业绩,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承诺书,承诺:“如中标,我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条件的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月17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1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6)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 30 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故宫博物院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邮 编: 1000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邮 编:100010
电 话:010-64063443
传 真:010-64063443
电子信箱:Daixy@bjzb.com
联 系 人:代晓艳(女士) 刘艺祺(女士)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3207 5600 5015
2015 年 1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