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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15年融雪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4: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其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15年融雪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YCG15-G20
二、招标内容:氯基融雪剂(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采购预算:1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3.近三年(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5年11月16日止每天8:30—11:30时、13:00—16: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室。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套,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30日13:3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9(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十、招 标 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梓含 电 话:0411-86867182
传 真:0411-86867182 电子邮箱:hongyu2715933@126.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金福星大厦2505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大同支行 340020060930001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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