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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医疗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4: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潢川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委托就医疗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潢川县医疗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潢公采【2015】056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数量: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一台 ;全自动加样器一台
   3、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全自动加样器设备采购项目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生产厂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体外诊断试剂)和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
   4、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代表人必须是该单位的正式员工,报名时必须提交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及本单位缴纳满1年的社会统筹证明文件;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公司近三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留存)
   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适用于生产厂商) 
   (8)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体外诊断试剂)(原件)(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
   (9)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11)本单位缴纳满1年的社会统筹证明文件(原件)
   (12)提供公司2012、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授权委托人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授权委托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有法人签署和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申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下午2时,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日下午2时。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8637668676
   代 理 机 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55980077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 2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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