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GZ12CL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90000元
四、采购数量:23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 | 23台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算起15个自然日内交付使用,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启用工作并验收合格 | 人民币299万元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5年近期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1.3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1.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1.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1.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1月11日 至 2015年12月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 地址:/ |
联系人:蔡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13311 |
传真:/ | 邮编: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18、23楼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 1688-15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