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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移动执法二期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1: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招标人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委托,就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移动执法二期系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DF151710

2、项目名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移动执法二期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移动执法二期系统采购建设  一项

4、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20日历日;投标人在项目工期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工作。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1110日起至2015年1116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3日15: 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旁)第5开标室。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应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① 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23日15: 0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旁)第5开标室。

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人:张宇航                            联系电话:0756-21551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756-2666560

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体育中心东门(正门)主体育场1楼(甲骨文培训中心旁)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   户名: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000027719200377904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户名: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2482829710001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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