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福安家园(正阳酒厂)等五个棚户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正阳县福安家园(正阳酒厂)等五个棚户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CZ-2015-1988号
1、招标条件
正阳县福安家园(正阳酒厂)等五个棚户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驻发改投资【2015】531号、豫建住保【2015】4号、驻发改投资【2015】246号、驻发改城镇【2015】558号文件批准建设,各种有效资料已经县住建局审核确认。招标人为正阳县人民政府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正阳县福安家园(正阳酒厂)等五个棚户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 期:120日历天;
2.7、项目总投资:约7114万元;
2.8、标段划分:施工共划分五个标段,各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正阳县福安家园(正阳酒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第二标段:正阳县田楼棚户区改造(万和人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
第三标段:正阳县大袁楼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新地春天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小区红线内外)
第四标段:正阳县1511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及农机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小区红线内外)
第五标段:正阳县建工集团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木清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201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月10 日至11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密封的档案袋上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4.3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予以否决。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单位(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单位;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1月27日16: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收据。退还时,开标当日授权委托人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帐 号:1715 0229 1906 4028 996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福安家园等五棚户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人民政府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96-8922279 13223816598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371-65585906 1393857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