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调度管理系统、警用装备及电子产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行唐县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调度管理系统、警用装备及电子产品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510020016
项目联系人:刘莉琳
项目联系电话:17769013891
采购人: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行唐县玉城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990804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69013891
预算金额:91.5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投标单位均需符合以上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2)一标段:投标单位需提供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3)二标段: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及台式微机)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多功能腰带、手电、手铐、急救包、催泪器、伸缩棍)必须是入围公安部的企业所生产的设备;(5)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行唐县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调度管理系统、警用装备及电子产品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4510020016
项目联系人:刘莉琳
项目联系电话:17769013891
采购人:行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行唐县玉城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990804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69013891
预算金额:91.51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行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根据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投标单位均需符合以上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2)一标段:投标单位需提供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3)二标段: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及台式微机)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备(多功能腰带、手电、手铐、急救包、催泪器、伸缩棍)必须是入围公安部的企业所生产的设备;(5)具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采购数量:详见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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