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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村卫生室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1: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魏县村卫生室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13610100004
项目联系人:李永星
项目联系电话:0310-6023229
采购人: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魏县魏州路3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522271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6023229
预算金额:67.4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2月0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1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魏县魏州东路68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 产品应同时通过FCC、CE、ROHS等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5.投标产品品牌符合《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客户端接口标准V1.1》要求,且已经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联调测试的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 产品制造商应具备ISO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代理商参加。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9.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若中标供货产品与样品一致。注:报名时需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代理商可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制造商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查验后原件退回。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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