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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区域竖向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由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区域竖向规划专项规划,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程序随机抽取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区域竖向规划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二次发布招标公告,最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经监督部门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特此公告。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区域竖向规划专项规划项目
   2.2 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5-(048)号 
   2.3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干渠以东、万三公路以西区域竖向规划。
   2.5 设计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必须具备城乡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
   3.1.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须具有相应专业职称(相应专业指规划、市政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类似业绩。
   4.2提供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者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5、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公告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86198825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08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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