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政府常态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委托,对“政府常态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组织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政府常态购买社会服务
2、项目编号:XHTC-FW-2015-312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详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行政街17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 010- 69298509
4、服务名称、数量和要求:政府常态购买社会服务,实现司法社工在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序号 | 服务名称 | 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政府常态购买社会服务 | 将专业社会工作与传统的管控工作有机对接,逐步实现专业社会工作和司法行政体系的合理分工。 | 110 |
备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所有服务。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社会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其他要求:有10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且法学专业本科以上人员占80%以上;注册为专业司法领域社工并具有承接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项目3年以上工作经验;
6、招标文件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1月 10日至2015 年 11月 16日,每日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30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30日上午 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会议室
1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mlx@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毛林侠(6390593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网(http://cpcg.cpcz.gov.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