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涞水县金三角、刘家河两桥景观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涞水县金三角、刘家河两桥景观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涞水县金三角、刘家河两桥景观亮化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08052
采购人名称:涞水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涞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 电话:0312-452353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玲 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范围:对涞水县金三角、刘家河两桥进行景观亮化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涞水县,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竣工并完成验收。
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可以是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投标方所投灯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供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灯具生产厂家只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灯具生产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加盖灯具生产厂家公章)、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非灯具生产厂家提供)、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灯具生产厂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两套)。
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 10 日至2015年 11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0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0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