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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幸福花园小学音体美器材、幼儿园教具及小学科学、数学、实验器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幸福花园小学音体美器材、幼儿园教具及小学科学、数学、实验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幸福花园小学音体美器材、幼儿园教具及小学科学、数学、实验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TSLXZB2015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秀波

项目联系电话:0315-87278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育才路8号

联系方式:林秀波 0315-8727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建岭 0315-8662725

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内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幸福花园小学音体美器材、幼儿园教具及小学科学、数学、实验器材采购,此项采购共分两包进行(A包:音体美器材和幼儿园教具各一批;B包:小学科学、数学、实验器材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规范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投标人的要求。2、投标人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所要求的服务。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符合上述条件且与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办理函件联系电话:0315-8711273;13931576492。(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10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7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大街与唐海路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低价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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