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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魏县村卫生室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8: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魏县村卫生室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魏县村卫生室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Z2015-WXCZ-082

采购人名称:魏县卫生局

采购人地址:魏县魏州路38

采购人联系方式:申金安 0310-35222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永星  0310-6023229806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有线条码扫描器采购,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提高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行政管理水平

项目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供货周期:1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 产品应同时通过FCCCEROHS等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和检测报告;5.投标产品品牌符合《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客户端接口标准V1.1》要求,且已经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联调测试的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 产品制造商应具备ISO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代理商参加。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9.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承诺若中标供货产品与样品一致。

注:报名时需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代理商可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制造商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查验后原件退回。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19日至201511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后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

投标截止时间:2015129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512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魏县魏州东路68号)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李永星 

联系方式:0310-6023229806 

传真电话:0310-3168995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6023229806

本公告发布媒体:邯郸市魏县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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