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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林茂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刑事技术勘查检验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9: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赵林茂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刑事技术勘查检验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刑事技术勘查检验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HHTHTGAJ-2015-CG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 烨

项目联系电话:0471-6242140-80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赵林茂

地址: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联系方式:0471-22463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烨 0471-6242140-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刑事技术勘查检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刑事技术勘查检验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预算:87.2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一)痕迹物证影像提取设备一套。

(二)双波长激光物证发现仪一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gov.cn

(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

(三)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网址:www.nmgztb.com.cn

(四)内蒙古新天立网              网址:www.nmgxtl.cn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四)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单位近六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楼。

(四)售    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八、联系方式

(一)采 购 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联 系 人:赵林茂

电    话:0471-2246393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纪  烨

          电    话:0471-6242140-8005

          邮    箱:nmxtl@163.com

             招 标 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呼和浩特公安处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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