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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汤旺河林业局汤旺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汤旺河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汤旺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汤旺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XDC2015G0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海燕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汤旺河林业局

地址:13359660909

联系方式:马胜利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海燕 0451-82362807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汤旺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汤旺河林业局的委托,对汤旺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汤旺河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ZXDC2015G078             。

三、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31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汤旺河林业局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6.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6.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自行通过检察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及法人代表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并于报名期间将原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6.8、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实验室设备或实验室器材。

6.9、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

6.10、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投标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原件(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所有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汤旺河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451-82362809-8105

传真:0451-82362802

邮政编码:150090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6.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6.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7、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自行通过检察院《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及法人代表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并于报名期间将原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6.8、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实验室设备或实验室器材。6.9、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本项目只接受同一品牌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6.10、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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