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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郭店镇和薛店镇污水处理厂道路养护工程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新财购—2015—1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郭店镇和薛店镇污水处理厂道路养护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进行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踊跃报名。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三.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3.1项目内容: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郭店镇和薛店镇污水处理厂道路养护工程。

3.2一标段: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郭店镇和薛店镇污水处理厂道路养护工程;

四.报名条件

4.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4.2报名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养护工程施工。

4.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须知

5.1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5.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一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到现场进行核对。

六、网上报名时间:

2015119201511 17 日下午1700

.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万元整, 20151118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1110201511 18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 1211430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吴先生                    话:0371-699027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波                      话:15838038299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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