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公安局所需汤阴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汤阴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汤阴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汤阴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64号
二、招标范围
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建设包括以下项目:
1、在德华路与坤贞大道、德贤路与崇文大街、光明路与人和大道、工兴大道与星阁路等四个路口安装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2、在中华路与东关路、中华路与坤贞大街、302省道与219省道、219省道与汤屯路、星阁路与孔村社区路、铁东路与南绕城路、星阁路与南绕城路等7个主要路口安装电子警察系统;
3、一期电子警察系统由于全部采用线圈检测,截止目前线圈损坏严重,并且设备已经老化,需进行改造成视频检测方式;
4、增加测速指示牌和部分警示标志牌,部分标线磨损严重需重新施划;
5、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实现与“天眼”视频监控系统软件相兼容并联网对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的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单位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企业须出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6、被授权人须出具2015年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可查询方式);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工程。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要求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 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报名,报名地址: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红章,无告知函原件、复印件不接受投标报名)、被授权人须出具2015年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上述所有证件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在报名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汤阴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23893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638906661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采购编号: )获悉,汤阴县将进行 项目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授权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