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该单位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采购巡逻车交通违法查处装备等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5)X095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为:采购包件1:车载查缉系统,包件3:执法记录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包件1: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并提供投标货物供货渠道的合法证明;
4、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包件3: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并提供投标货物供货渠道的合法证明;
4、所投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
5、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供应商若为外省单位须提供经工商税务部门批准的河南分公司或售后服务处,提供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9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货物供货渠道的合法证明、包件3还须携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河南分公司或售后服务处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证件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2月2日下午14:00-14:30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二七路市公安局机关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下午14:30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0371-69620773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5095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