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采购项目-电梯(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河北通程皮革皮具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电力设备采购项目-电梯(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0327N3783C1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力设备采购项目-电梯(重招)
三、采购内容及资金来源:自筹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电梯 | 一批 |
注: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或以上,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许可明细表(含电梯)。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均须无亏损(提供2012、2013、及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0日起至 2015年1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许可明细表(含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2、2013及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并请注明事由:N3783C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7258495-305、302、301 电话:
传真:020-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 联系地址:
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
邮编:510075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9日